前我也曾捉过两个血尸,对于怎么捉血尸,我还是有点经验的。”
“噢?说来听听。”
几个人听说我以前还捉过血尸,还很有经验,不由围过来,面上似有不信。
我开始胡诌起来,加上一点自己的小聪明:“血尸总和尸群混在一起是不好分辨,外表上和普通十年以下的腐尸没什么区别,但别忘了它是有些智力的,这是唯一的不同之处,所以无论是捕捉还是将它调出尸群,这是唯一可以利用的点。具体情况具体办吧,也没什么固定套路,就像我这次捉到的血尸,经过是这样的……”
我把口哨训练血尸进食条件反射的事说了一遍,听得他们直点头,好在他们也没问我以前两只血尸是怎么捉的,被我一句看情况而定的话混了过去,让他们以为我是个捕血尸的专家。
说完之后我又提了入伙的事,刘损是不情愿的,因为那样他就要失恋了,于是拆台说道:“老大,姓石的这小子身板太单薄,我看算了吧……还是让我送他走吧,大不了给它瓶疫苗买下血尸,够意思了。”
刘损的话让我浑身发冷,尽量装着平静的样子看洛勇。洛勇转身看着血尸,从他背景中看出他在琢磨着心事。
再回头时,他打量了我一翻,然后皱眉说道:
“老二,老五。就这么定了,以后这老弟就是咱们自己人了……”
成了,我的心终于不用再悬着了,我按捺住兴奋说道:“谢谢勇哥!”
“可是……”刘损还不死心,这个狗杂种。
“老二,你******别成天想着你那点事。我说定了就定了!你说的没错,这小子身子单薄,跟个麻杆似的,可你想过没有,为什么这样一付身板却能在这个乱世活下来,而且是自己一个人!还活得不错,甚至捉过血尸?”
“为、为啥啊……”
“因为他这儿有货,”洛勇上前点了点我的脑袋,“我刚才在想,为什么这几年我们损失这么大,记得和咱一起出道的疤三吗?他带的那几个人,论打斗哪个是咱的对手,可这几年他们混得不错,伤亡也少,为啥?因为疤三脑瓜子灵便,人家尽干巧活,哪像咱们,就知道拿着刀子往尸群里钻。今天这老弟的话给我提了个醒,咱们也需要一个脑筋够用的入伙,有事的时候出出主意。你让我这个老大一个人对付一堆丧尸都行,但要让我想些主意什么的,不行,太累。”
“那也用不着他啊,有我呢?”刘损还不死心。
“滚!你******心理都不正常,我还能指着你想出什么正常点的东西?以后天养就是自己人了,你要是敢碰他一下,我******让你以后蹲着撒尿!”
我们几个人在这里休息了一天。第二天,我们从超市里拿了些物资装上车,准备离开。
洛勇开一辆车,老五押着血尸与他同乘,刘损单人开一辆,洛勇让我、念铁和大黄合乘一车。
我问念铁会不会开车,他摇摇头。我走到洛勇面前。
“老大,我和念铁都不会开车啊,这怎么办?”
洛勇不耐烦说道:“怎么办?学呗!难道还能让一个傻子去开车。”
“谁教我?”
“教个屁!踩着油门往前就跑,道上连个行人、红绿灯都没有,随你便的开!”
老五笑着上前,告诉我基本的启动过程,不到十分钟就完事了。
“老大说的对,你就瞎开吧,咱这车结实着呢,不怕撞,只要挂档时别太硬,伤着离合器就好!”
我点点头,趁着他们还忙着准备,我来到自己的车前。
这是一辆拼装的吉普车,好像是台军车为底子改装的,前面和两侧窗户焊上铁栏,车前盖也包上严实的铁板,前档板上安了五个尖刺,上面充满着暗红的血迹,车顶装着各种补给。打开车门,里面有些脏,还乱七八糟的置放着些杂物。我简单地收拾了一下,然后按老五所教启动了车子。
在一块空地上我练习了一会儿,还行,没想像中难,只是跑过一个坑洼时没把住方向盘,撞到一幢楼上,好在速度不快,车子也没什么大碍。
看着车窗外的街道,那上面有几个丧尸盲目地游荡着,我要走了,它们还留在这里,留在这座死城,直到下一个像我一样的人路过,再开始他的冒险。
再见了,这个不知名的小镇,未来我的路上不知还会有多少这样的地方,但我会记住这里……
“出发了,都上车!”
念铁笑呵呵地坐在副驾的位上,大黄也跳到后坐。
“天养哥,咱……咱们走、走喽……”
走吧,既然选择了向前,那留给世界的就只能是背影……
感谢编辑认可要找我签约,可自己想了想还是不签了,怪麻烦的。先写着吧!比签约更想看到的是大家对小说的喜欢收藏与评论,如果大家认可就多写,人要是少的话就在二十万字时收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