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玄阴地脉中,就着天地间的戾气为生,而这天地大劫将这一方世界变成了人间炼狱,可想而知,充斥在在这天地间的戾气何其庞大。
咔嚓嚓——
无数道电光银蛇飞舞,雷声震耳欲聋。
一道道天雷环绕在赢勾的头顶,聚而不散。因为散发出极重阴气的他出现在这世间,自然就引发了天地威压。哪怕曾经的僵尸始祖,也感觉到一阵阵发自内心的战栗,但是,他依旧强压抑着恐惧。
“哈——”赢勾仰天长啸。
他裸露出来的皮肤,和双手一样,都开始变得干硬发黄;手指甲颜色变成青紫,足足长出了有一寸多长,青面獠牙,干涩僵硬的皮肤,阴狠而布满鲜红血丝的眼睛。
僵尸始祖之一,就此复生。
赢勾此时才真正掌控了这具躯体,但是,自己这具躯体只是一头最低等的跳尸而已。
尸体刚刚形成的僵尸,就只能是跳尸。力量比较大,大约是普通人的两到数倍;但是动作僵硬,且没有智慧——当然,智慧神马的,对存活了无尽岁月的赢勾来说是不成问题的。
但是,哪怕是一个普通壮汉手中有趁手的家伙,而又能克服恐惧心理的话,此时可以很轻松地解决掉赢勾。
“罢了,罢了!大不了重头开始……”言毕的赢勾,身体摆出一副奇异的姿势。
雷雨当空,给血迹斑斑的大地,带来了劫后的第一次洗礼。
一头僵尸兀立暴雨中,狰狞的嘴脸仰天而视,大口张开,不断的吞咽着。当然,赢勾不是饿得吃起雨水来,而是在吸收天地间的戾气。
赢勾周围的戾气精华夹杂在雨水中,难分彼此,从四面八方聚拢扑向他的口中。这一过程,从雷鸣时分已经开始,到现在持续了大约两个小时的时间。
那些戾气精华,一进入赢勾体内之后,就变为丝丝凉爽的阴气。赢勾将它们慢慢地融合进**,多余的则是汇入腹腔气海之中。
呜!
赢勾舒口气,感觉体内的力量增强了一分。
“照这个修炼速度,用不了几天,我就能打通小周天,进阶到游尸。”
赢勾略带兴奋地感叹一声。现在的他,比起刚附体前来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原本干硬发黄的皮肤,现在变得更加泛黄,好似古铜一般;本是一寸余的指甲,现在至少有五寸有余,并且锋利异常;口中獠牙也是更加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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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都是我这几天以来的感想而已。那个所谓的初心是什么?是心中的一个执着的念想。因为《末世狂僧》我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书友,我选择不抛弃,不放弃!
新书刚开,我不怕各位笑话,数据真不怎么样,很多人都嘲讽我:切了吧!重开一本。我只会对他们,呵呵一笑。
混网文不管是谁反对我,我都会坚持!希望你们也一样,坚持不住的时候,再坚持一下,说不定就成功了呢!好不容易有个梦想就别放弃!
写作的这条路上,会有太多太多,大大小小的变故,每一件事情都会让我猝不及防,但我必须要面对而不是要退出,不是逃避责任,没有任何事情是抗不过去的。
别看我在文里嬉笑怒骂,其实我也有自己的烦恼!感谢在我混网文的路上遇见你们,挺好的,这样就够了。
————以上至我自己和各位看官
感谢每一个人,感谢给我挫折的人,也感谢给我鼓励的人,是你们在让我成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