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7章 身世(2/2)

们,突然间不知为何松了口气,淡淡地说道:“难得少爷交到了朋友,我已经很久没见你这么开心过了。”

    逆命气道:“宫藏,连你都取笑我了,你看我像开心的样子吗?”

    “不用害羞嘛,既然如此,本xiǎo jiě就勉为其难地做你的朋友了,来,干杯!”柳暮岚举起酒杯,十足像个大汉子和人拼酒,酒量也令人惊讶。

    “还有我哦。”柳晨潇也举过杯来,遥遥对着逆命敬了一杯。

    “是是,还真是难为你们了。”逆命嘴里嘀咕着,一脸郁闷地回敬。

    “还有宫藏爷爷,我也敬你一杯,嘻嘻,你做的料理实在太好吃了,我都不舍得离开这里了,我以后还能来这里吗?”

    “不行!等你老哥的事情办好,你们两个赶紧从我的眼前消失。”逆命连忙制止,这个丫头要是多留几天,自己烦都会被她烦死。

    “这么说,你已经答应了?”柳晨潇举着酒杯微笑。

    逆命这才发现自己又被这对兄妹给套路了,连忙吃菜装作没说过的样子。

    “宫藏爷爷,求求你嘛。”柳暮岚转头向宫藏撒娇道。

    宫藏哈哈笑道:“当然可以,我想少爷他不会真要赶你们走的。”然后凑到了柳暮岚的耳边,悄悄地说了几句,引到她一阵捂嘴偷笑。

    “我家少爷啊,其实是个口是心非的少年呢。”

    逆命:“……”

    午夜临近。

    好不容易等到柳暮岚发完酒疯,原以为这疯丫头酒量过人,没想到才喝了几杯这种度数极低的甜酒就开始花枝招展胡言乱语了,大肆吹嘘自己在救人时的英雄事迹,还不停挖苦着逆命,还挽起了袖子要和逆命拼酒,夸张的动作简直让人大跌眼镜,似乎换了个人一般。趁她尚有点理智,逆命赶紧让柳晨潇捂着她的嘴抬回客房,免得她再闹出什么花样来。

    逆命自己也喝了几杯,脑袋有些晕乎,就先回到了房间休息片刻,待酒气完全消散以后,也确认此时宫藏已经睡下,便偷偷溜进了老爷子的房间。

    房间的摆设和老爷子生前时没有变化,简洁干净,宫藏每隔几天就会打扫一番,逆命也曾说过不必如此,但是宫藏只是笑笑,依然坚持定时清理。

    拉开床头的柜子,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些木制古董或是瓷器,只有这个xiāng zǐ例外,体积并不大,是个用特殊金属制作的保险箱。

    七岁的时候,逆命有一次偷跑进老爷子的房间,无意中发现到这个xiāng zǐ,当时他费了好久功夫才将它打开了,这个xiāng zǐ最奇怪的地方是不能用任何的钥匙或着密码解开,唯一的加密方式是指纹认证,而打开的方式则需要逆命双手的拇指同时触摸。

    也就是说,这里面锁着的东西,老爷子只希望逆命一个人知道。

    xiāng zǐ表面已经沉积了一些灰尘,逆命稍微擦干净后,将两个拇指同时按在xiāng zǐ正上方的光滑触摸屏上,过了几秒,xiāng zǐ就自动打了开来。

    xiāng zǐ不大,装不了太多东西,里面的物体一眼就能数完,只有五块羊皮纸残片,一本书,还有一条项链。

    这五块羊皮碎片,有两块是他这三年间通过李老板以各种方式找回来的,再加上现在手里的这块。

    然后是这一本书,书的封面只是张破旧的白纸,没有书名,也没有标明作者是何人。

    这本书逆命已经看过好几遍,故事内容讲述的是一个叫崔斯特·菲特的主人公的冒险故事,主人公拥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超自然能力,能够穿越平行时空,但也因为身具这样的超能力,以至于经历了无数的痛苦和灾难。故事的内容十分精彩,奇怪的是,这本书到最后也没有结尾,所以主人公的结局根本没有人知道。

    老爷子留下这本书给自己的意义,逆命一直都没有弄清楚,但是因为这本书,逆命想起了老爷子曾对自己说过,后悔给他取了一个软弱的名字,他老人家非常迷信过去的命理学,认为一个人的名字会影响他今后的性格,甚至一生的经历。

    逆命非常喜欢书里的主人公,也因为某件事情的发生,他抛弃了原来的名字,改了一个与主人名字相同的意译。

    逆命,逆天改命。

    即便自己的命运早已被上天注定,也要用自己的手段去改写它。

    最后是这条项链。

    项链本身用一种看不出种类的特殊金属做成,中间还有个挂坠,这个挂坠如一颗如珍珠般大小的珠子,晶莹剔透,自身就会发光,光亮柔和能感受到温暖,就像古时候价值连城的夜明珠。

    逆命知道,这是纯度极高的魔晶石,若是这种魔晶石流入黑市,就不是价值连城可以形容。

    但更重要的,这个挂坠能够打开,在里面放着一个人的zhào piàn。

    这是一张女人的zhào piàn,zhào piàn里的女人美丽端庄,满脸洋溢着幸福美满的微笑,只是逆命却觉得这个微笑,看上去有些心酸,甚至有点令人发寒的味道。

    更令人觉得可怕的是,这个女人的瞳孔,是泛着如鲜血一般的红色。

    这个女人,是他的奶奶。

    也许,不能称之为人。

    奶奶的家乡,就在北方的最寒冷的地方,那个地方几乎没有人类生存,大片的疆土上只有寥寥几个部落村庄,而在那里生存的人类,在现今的世界有一种统称,叫阿克曼人。

    但是人类更喜欢用只存在神话世界或是街巷传说里的名字称呼他们——魔族。

    阿克曼人,实在上是那块陨石撞击后的残留的辐射影响人类生理机能所产生的变异人种,他们的身体经过变异后得到了一些超越了正常人类和科学界限的能力。也因为辐射的影响,他们本身无法长时间维持这种能力,必须汲取像魔晶石这种能量体矿石,又或是长期留在极度寒冷的地方,才能控制住体内因变异得来的强大力量和衍生的炽热**。

    一旦失控,他们就会变得和传说中恶魔一样,嗜血好杀,凶残无道,正应为如此,他们才会被人类驱逐,冠之以魔的称号。

    魔族并不是在北方土生土长,而是被人类赶出去的。

    这个驱赶的过程,双方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逆命幼年时期,由于某种因由,宫藏将这一切告诉了他,老爷子是在一次商运的途中遇见受伤落单的奶奶,那个时候的她就像是一个落入陷阱的野兽,看着任何人都像是要抓捕自己的猎人,张牙舞爪,任何人都不能解决她。只有老爷子一个人冒着被杀的危险,也不厌其烦地日夜照顾她,更是用了某种方式,渐渐抑制住了奶奶身体中的魔瘾,使她在脱离北方的严寒之后也能控制住自己的魔性,从那以后,奶奶便一直跟着老爷子了。

    这在两个种族之间,原本可以作为一段佳话流传,甚至可以成为人魔两族迎向hé píng的契机。只是天意弄人,由于身体机能的突然改变,奶奶最后因难产过世,只留下老爷子一个人独自抚养逆命的父亲,直至后来离家出走的事件,老爷子临终前也没有再看到自己的儿子。

    或许老爷子的经历是种特例,但就如传说一般,人类与恶魔从来都不可能真正的hé píng相处,在这个世界,这两个种族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争斗。

    种族歧视,资源纷争,土地掠夺,仇恨的范围在两个种群间不断增长蔓延,战争愈演愈烈,人类已经对这个本是同类的种族忍无可忍,恨之入骨。所以即便已经过世,奶奶的身份最终还是被暴露出来,老爷子因此遭受到联盟的秋后算帐,散尽了大部分的财产,带着年幼的逆命仓惶地逃回家乡,隐姓埋名,最后郁郁而终。

    命运有时候不得不说是一件可笑的事情,老爷子是人类口里所说的奸商,奶奶则是他们口中十恶不赦的恶魔,所以逆命他那个不知生死的老爹就成了两个族群中的难得一见的“杂种”——半魔。

    更可笑的是,逆命的父亲是千年难遇的“杂种”,而母亲却又是个不知下落的神秘人类,也因如此可笑的命运编写,逆命的身体内流淌了四分之一的恶魔血液,便成了“杂种中的杂种”。

    “杂种”这个词,是逆命从人类小孩口中听到的,当时他并不知道是说自己。

    但也是那件不愿提起的往事,才是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逆命第一次从宫藏口中得知时,只是愣了几秒,也再没有哭,再没有闹,没有因为自己变成了那些小孩口中的“杂种”而愤愤不平,觉得自己命途多舛之类,照常的吃饭睡觉,依旧活得像个有钱人家的纨绔公子,冷静得不像是这个年龄所应有的表现,冷静得令宫藏担心了很长的时间。

    冷静的理由,是逆命因为终于想明白了自己为何一出生就举目无亲,为何不能像别人家的孩子一样被父母牵着双手走在夕阳落下的河堤上,为何不能背起书包唱着诗歌高高兴兴地步入校园。

    因为他明白,自己这一生,注定会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也正是在那个时候,他想起了爷爷咽气前对自己说的那句话:

    “小子,今后你的生活可能会很苦,很累,甚至会被整个世界所唾弃,但是不管怎样,你都不能放弃自己,放弃这个世界,你要与这个命运争斗到底。”

    当时他只有三岁,一直在哭,根本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直至现在,逆命依旧没有明白。

    我的生活很苦吗?你留下来的遗产也足够我用上十辈子有余了。我的生活很累吗?衣食住行一切都由宫藏打理,我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我被整个世界唾弃?我连外面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都没有完全看见,更没有自大得可以对抗整个世界。

    那么,我要对抗的命运,我要逆转的人生,究竟会是什么?

    是作为杂种的存在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