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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1~4殿阎罗(2/2)

事者,从宽量刑罚惩,减抵免。

    凡人在阳世,自幼存心行善者。至寿终应得引善道。

    功过两平者,命终免入三途受苦,即令脱生人道。遂了恩义宿缘。

    善少恶多者,勾入诸狱受苦。仍今往生人道,分别贵贱寿夭疾废,再试心性。

    增善者转生福地,多孽者复差厉鬼。摄入诸狱受苦,再令极贫极贱极苦之处。生受灾殃,死归地狱沉沦。

    所以不忠不孝、妄自轻生、任性好杀、多伤物命、不信因果、谬云:人死则精气散尽,丢下皮囊,无身何苦。只有活人受罪,那见死鬼带枷,死了是死了,都皆不得知的了。

    世人殊不知身落空亡,魂魄终在,生前所作种种之恶,死后必有种种之报。

    凡遗害耸误后世者,现皆永禁无葬地狱受苦。

    无如世人虽见历代三教各训,皆以为是泛常虚语,均负慈恩,在生执迷,故犯百无一改正,是以立法加严认识,添设刑罚。

    菩萨慧眼观

    今菩萨慧眼观之:垂慈复谕。

    理合遵奉酌议,阳世壮病衰老,男、妇往昔作恶,如肯发心於菩萨,及吾等降生之辰,斋戒立誓,忏悔,从今改过不犯,或竭力作一善事者,气绝勾至阴司,准免受苦一重。

    除为臣而不忠,为子而不孝,与自尽横死,及阴谋诡谲欲害好人,致遭雷击。命丧水火虎狼蛇毒者,分别加罪。押交诸狱。逐层较查功德深浅,量减各苦劫数,以偿善报,汇集世人。

    阳间所犯事项,至阴司该入何狱受刑,注明浅显男女易知之言,呈览。俟有德行者还阳,普传天下。

    菩萨观之称善。

    即於八月初三日,率同十王诸神,奏达上天:

    帝曰:善哉!善哉!嗣后诸神鉴察,如有世人誓愿向善,在生悔改一事,能不再犯,准赎二罪。如改过力行五件,余罪概赦,男子就生福地,妇女即转男身。善事如能过五件者。并准替修冥福,超度眷属亡灵脱离苦恼,速将所奏各条纂载王历,通行下界城隍上地门灶神鬼知之,恪遵此旨,均宜谨凛奉行。

    阎王在中国民间影响很大,传说他是阴间的国王。

    人死后都要到阴间去报道,接受阎王的审判,生前行善者,可升天堂,享富贵。生前作恶者,会受惩罚,下地狱。

    在远古时期,己有阎罗治世,由于其行为太过随意,有点凭个人意志,来决定别人的命运,导致了太多的不公平。

    为了更加公平及更有效率,于是有了十殿阎罗。

    这一说法始于唐末。

    分别是:秦广王、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阎罗王、卞城王、泰山王、都市王、平等王、转轮王。此十王分别居于地狱的十殿之上,因称此十殿阎王。

    我们常说的地狱十王,或者是十殿阎罗都是指的这里的同一批人。

    地狱十殿阎罗的来历,由一王统治地狱的混乱,到十王治世的效率低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