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确,她与沈若楠是龙凤胎,她就早他几秒罢了。说完,也不理他什么表情,答着沈耀明的话“爸,本来我在法国那边的gn已经签约了一年,如今完成了半年不到,可是那边忽然说要外派过来中国锦市这边一个人,名单恰恰是我,我就回来了。明天去缔辕国际报道”
沈耀明听着,也明白沈若颐想继续追逐梦想,而不是在家当米虫或者去沈家的企业工作。“那好,颐儿,你明天就过去报道”
他知道自己的女儿是个怎样的人。小的时候虽然沈家家境不是很好,可是洛夕歌跟沈若楠都极其宠她,他们更不用说。可以说,沈若颐是从小被捧在手心长大的小公主。
但她从来也没有那些富家千金身上的娇纵,反而聪明伶俐,善解人意,有理想,有追逐。他是爱极了这个女儿的。
况且,缔辕国际,有名的跨国企业,商业龙头,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也未必能进去,他更加没有阻止的理由。
沈若颐莞尔一笑“爸,沈氏现在发展的越发强大了,您也上了年纪,还是不要太操劳了,小楠他也是20多的人了,他能管理好,再说,还有夕歌哥哥呢”
沈耀明一听自家闺女关心自己,笑得合不拢嘴“嗯,的确,有夕歌在,我更放心些”
这下轮到沈若楠苦着一张脸了“爸,您也应该知道的吧,哥他一天都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常常不见人影,更别提帮忙沈氏了”
沈耀明闻言,眼里划过一丝了然“夕歌我跟他谈过,他是一个有才之人,必能自己闯出一番事业,况且,他心高气傲,自然不可能屈居在别人手下做事”
尽管,他身为沈耀明的养子,叫他一声爸,他也知道,洛夕歌绝不会屈居。
话说到这里,大家都明白是什么意思。
夕歌是沈耀明那年出差从外面带回来的孩子,无父无母的,也是可怜,沈耀明见其于心不忍,将洛夕歌认做干儿子,带回沈家。
这么些年,对他也着实好,虽没有血缘,却可以与沈若楠沈若颐他们相提并论。与亲生的几乎无异。
况且,洛夕歌也确实是难得多见的人才,十分可造,令沈耀明十分满意,只是心性太高。
沈母听到此,也附和道“是啊,夕歌这孩子,听话又上进,他若是不愿在沈氏待着,出去闯荡一番也未尝不可,好男儿志在四方不是?”